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迎水桥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在依法保护广大农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促使种植企业恢复经营生产,护航辖区经济产业发展。
被告中卫某A、B公司于2019年开始,从原告迎水某村民委员会处流转土地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因被告迟延履行土地流转金,原告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两被告流转的千余亩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玉米、苜蓿等农作物,公司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效益情况良好,考虑到农业生产投入大、经营周期长、且双方长时间合作等情况。法官认为单纯解除合同可能会造成被告的投资血本无归的局面,而且不利于企业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企业后续发展及稳定千余户村民的心,承办法官将办案重点放在调解上。最终经过4小时的耐心调解,两个案件全部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达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迎水桥法庭所在辖区土地流转规模比较大,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在工作中,迎水桥法庭坚持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以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护航辖区经济产业发展为原则,通过“调判结合”的方式妥善办理了大量相关类型案件,为沙坡头区产业和辖区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通讯员 苟飞飞)